材料学、矿物加工、环境工程、 机械等相关专业
热能、流体、机械、化工、能源、 热动、材料等相关专业
材料学、材料加工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通信工程、自动化、数学、 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机械、能源动力、水利、航空、 汽车等相关专业
机械、 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 智能装备与系统、人工智能、 电 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物加工等相关专业 金属材料、流体力学、液压与气 动技术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 与控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 自动化、工程力学、液压、 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