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1)负责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医疗器械、5G通信、人工智能、芯片等行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的研究; 2)建立职责1中负责相关领域的检测能力; 3)承担相关标准制制修订工作; 4)参与所在部门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编写科技项目申报资料、投标文件等技术文件; 5)协助上级领导完成院及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要求 1、CET-6,能够独立阅读英文标准文献,能够满足工作交流。 2、自主学习能力强,敢于担当,责任心强。性格开朗,沟通能力强。 3、部分为嘉兴、上海、青岛、苏州、深圳、顺德等地培养技术负责人,管理后备干部,先到广州总部培养2-3年,外派,欢迎上述籍贯同学投递。
1)负责机器人电机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2)负责电机领域横、纵向课题任务,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相关成果输出; 3)结合电机原理及相关控制策略开展各类机器人电机检测评价技术研究,包括加速寿命模型研究、失效分析研究、性能评价试验方法研究等,并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建议 4)协助部门领导完成机器人电机领域标准化制修订工作,每年牵头不少于1项标准; 5)协助部门领导完成电机行业工作,参与不少于三次技术活动并发表技术演讲; 6)跟踪电机行业技术发展及科技前沿动态,分析国内外技术差距,凝练“卡脖子”科学问题;每年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一件。 要求: 1)电机或电机控制相关专业; 2)有电机相关纵向课题经验,并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项目; 3)熟悉电机理论知识、电机控制原理,有电机设计经验,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至少一种电机设计软件及编程语言; 4)有兴趣从事电动机检测行业并发挥专业优势深耕检测技术; 5)乐观积极、善于学习、主动沟通并善于联络、组织各方资源; 6)英文流利,无障碍技术交流,有主持国际会议经验更佳
1)负责整机及元器件的功能测试方案输出、指导开展相关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PCBA功能/性能测试、环境可靠性测试、寿命测试等,负责测试相关报告的输出; 2)主导测试平台搭建、夹具设计;协助分析技术人员开展故障诊断、定位及问题解决; 3)指导测试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测试; 4)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研究报告编写、成果总结与申报等; 5)跟踪学科发展和行业技术需求动态,参与科研项目策划、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应用前景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要求: 1)有可靠性相关科研经验优先; 2)具备良好的微电子、物理专业基础,熟悉使用示波器、动静态参数测试仪、数字源表等相关仪器操作与维护; 3)对常规电子元器件、功率器件和集成电路的失效机理有较深的理解和认识; 4)能熟练应用Altium Designer 等分析电路原理图,有电路或器件电学仿真经验优先; 5)熟悉数模混合电路测试平台,有FAB可靠性或封测工艺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1)从事算法、大数据、ARVR或其他核心软件研发岗位。 2)负责产品软件架构及发展规划,指导团队开展linux嵌入式软件开发、机器学习、通讯协议等工作 要求 1)熟练使用C/C++、python编程;熟悉linux、vxowrks、qnx、ucos等操作系统原理;了解tcp/ip通讯协议、CAN总线、Modbus总线等协议和应用; 2)了解ANN或RNN等神经网络;有嵌入式linux开发经验和一定的机器学习使用经验优先;
1)从事逆变、电力电子变换技术、储能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项目管理工作; 2)负责设计PCS等电力电子产品拓扑架构; 3)负责对关键元器件选型及战略规划; 4)参与储能产品战略规划,并主导电力电子产品规划; 5)博士期间有高压大功率产品设计经验; 6)进行高压大功率电力电子装置的系统设计; 7)负责大功率电力电子装置的系统测试。 8)负责双向变流器系统可行性分析、方案设计和软硬件研发。 9)协同项目组进行技术攻关,确保产品具有先进性、市场竞争力 要求: 1)熟练掌握模拟电路,数字电路。 2)熟悉各种电能变换拓扑结构,熟练应用相关仿真软件(matlab,simulink,saber,pspice等)。 3)熟悉IGBT,Mosfet等电力电子器件选型,使用。 4)了解电力电子控制技术。 5)两年及以上电能转换相关行业(太阳能光伏,风电,氢能等)大功率变流器,变频器设计经验。 6)良好的团队沟通,协作能力。
1)负责电网或电厂客户对接,及相关科研项目的管理实施; 2)就电网或电厂相关环境适应性问题,凝练科研方向和科技项目; 3)负责电力类科研项目申报、研究报告编写和成果申报等; 4)负责管理电力设备的检测评价业务。 要求 有1-2年大型企业设备研发相关工作经验;有政府项目和成果奖励策划申报经验,有电网公司科研项目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