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人才待遇 按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院认定享受相应待遇。对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或特殊紧缺急需学科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择优筛选,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nyrsc20@126.com。 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 提交材料: 1.《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报名人员情况简明表》(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同面); 3.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扫描件PDF;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书面证明学历学位真实性;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六、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员的资质、学术水平由我院进行认定,通过认定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的流程。 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学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南郊相思岭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相思岭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首山校区)。 联系人:朱老师、吴老师 电话:0591-38510321(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监督 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及学院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38510313(学校纪委办)
岗位职责: 1.具有项目申报的能力,独立完成项目申报书的撰写; 2.自主开展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自主设计相关实验方案; 3.提供工艺支持,产品的性能检测及生产数据的分析和优化; 4.具备论文、专利、标准或奖项申请的撰写能力。 任职要求: 1.能源、化工、材料学、机械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2.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origin数据处理软件等; 3.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沟通、写作能力; 4.具有较强计划组织能力、问题解决及决策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5.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善于团队合作,能够独立思考。
专业要求:人文类专业 福利:六险一金、通讯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礼金、生日蛋糕卡、员工体检、定期疗休养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有绍兴市的引进人才待遇:博士购房补贴60万元(双博士夫妇可免费享受一套人才房或最高150万房票),安家补贴9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硕士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博后出站继续留研究院工作者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且安家补贴升至20万)
专业要求:人文类专业 福利:六险一金、通讯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礼金、生日蛋糕卡、员工体检、定期疗休养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有绍兴市的引进人才待遇:博士购房补贴60万元(双博士夫妇可免费享受一套人才房或最高150万房票),安家补贴9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硕士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博后出站继续留研究院工作者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且安家补贴升至20万)
制冷、暖通、制药、电气、自控、机电等相关专业,1-3年工作经验 福利:六险一金、通讯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礼金、生日蛋糕卡、员工体检、定期疗休养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有绍兴市的引进人才待遇:博士购房补贴60万元(双博士夫妇可免费享受一套人才房或最高150万房票),安家补贴9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硕士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博后出站继续留研究院工作者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且安家补贴升至20万)
生物学、药学、医学等相关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 福利:六险一金、通讯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礼金、生日蛋糕卡、员工体检、定期疗休养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有绍兴市的引进人才待遇:博士购房补贴60万元(双博士夫妇可免费享受一套人才房或最高150万房票),安家补贴9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硕士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博后出站继续留研究院工作者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且安家补贴升至20万)
药学、化学、微生物等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福利:六险一金、通讯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礼金、生日蛋糕卡、员工体检、定期疗休养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有绍兴市的引进人才待遇:博士购房补贴60万元(双博士夫妇可免费享受一套人才房或最高150万房票),安家补贴9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硕士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博后出站继续留研究院工作者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且安家补贴升至20万)
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等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福利:六险一金、通讯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礼金、生日蛋糕卡、员工体检、定期疗休养等;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有绍兴市的引进人才待遇:博士购房补贴60万元(双博士夫妇可免费享受一套人才房或最高150万房票),安家补贴9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硕士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补贴6万元,租房补贴500/月(连续发放3年),根据绍兴市人才政策动态调整。(博后出站继续留研究院工作者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且安家补贴升至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