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信息类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及相关专业,有丰富的教学或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类等相关专业。
计算机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有高校资格证优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有行业企业经验优先。网络技术、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师范类专业或优秀应届毕业生者可优先考虑;能够胜任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相关课程的讲授;有扎实的Java开发基础和相关编程经验,熟悉JAVA平台多种常用框架和网页设计;有教学经验者优先。网络技术,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素养,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个人研究领域与我校学科(专业)密切相符,有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 (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高等院校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5周岁指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相关的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5周岁指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相关的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5周岁指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相关的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5周岁指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相关的证书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