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2025届研究生可报名应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2025届研究生可报名应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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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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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经验,掌握学术前沿信息; 4.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5.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备带领团队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配合学科带头人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建设高水平学科的能力,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经验; 4.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5.能在学科建设、学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及重大突破。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毕业于海内外著名大学,有良好的学历背景,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术成果,或在相关行业有良好的从业经历,培养潜能大; 3.综合素质高,培养潜能大的,可聘为校内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