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一)引进人才类别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几类(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1.卓越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2.领军人才: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 3.拔尖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4.精英人才:在所属学科具有省内外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优秀人才; 5.骨干人才: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 6.优秀博士:已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与学校学科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水平成果的优秀博士或在本领域取得有一定影响力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须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其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留学人员需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资格条件 1.专任教师岗、辅导员岗 (1)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企业、高校工作经历者,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大型企业、高校工作经历的优秀高级职称人员优先,其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适当放宽。 2.行政管理岗 本次招聘的行政管理岗位设置在保卫部,应聘人员学历、年龄要求见《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教师招聘引进一览表》(附件1)。 3.应聘人员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教师招聘引进一览表》(附件1);所持学历学位的专业原则上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需求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备注:中共(预备)党员 其他说明 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录用人员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0万/年。 (二)凡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等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企业、高校工作经历者,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大型企业、高校工作经历的优秀高级职称人员优先,其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他说明 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员工,录用人员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0万/年。 (二)凡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等条件者,均可申请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任职要求 招收领域 本年度拟重点开展:绿色与智能制造(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计算、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等相关方向)、集成电路、无人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研究、交叉学科大数据研究等相关课题研究,同时鼓励申请进站者结合已有专业优势,自主申报相关方向研究课题。 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术严谨,作风正派,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即将于本学年度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学校学科专业重点发展方向相同或相近,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相关教科研成果。 说明 以脱产形式进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 其他说明 薪资待遇 申请者为校外人员,完成规定工作量年薪35-40万元人民币; 申请者为校内人员,完成规定工作量享受每年5-6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 (一)根据研究方向和科研工作情况,给予博士研究人员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 (二)全职、兼职博士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如超额完成规定工作量,超额部分的业绩成果可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申报科研工作量并发放相应奖励性绩效。 备注 全职进站的校外博士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全职进站的校内博士,在站工作期间学校不考核原岗位基本工作量,享受在站工作岗位津贴,同时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