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级专家、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等):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2.教授: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专业与学校在办专业相近。 3.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详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计划表》。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经验,掌握学术前沿信息; 4.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5.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备带领团队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配合学科带头人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建设高水平学科的能力,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经验; 4.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5.能在学科建设、学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及重大突破。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毕业于海内外著名大学,有良好的学历背景,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术成果,或在相关行业有良好的从业经历,培养潜能大; 3.综合素质高,培养潜能大的,可聘为校内讲师。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学历背景,综合能力突出; 3.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 4.综合素质高,培养潜能大的,可聘为校内副教授。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综合素质高,培养潜能大的,可聘为校内教授。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潜心钻研。 4.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