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掌握摄影摄像理论基础及实践能力;博士研究生学历、讲师及以上职称、有企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高校或企业行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企业项目研发经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专业和学术水平符合学院发展需求;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按照学校师资队伍规划,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选拔及管理服务工作。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服从学校安排; 2.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学习背景和岗位工作经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抗压能力;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审核记账凭证,登记各类明细账,负责设置本单位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日常工作。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服从学校安排; 2.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学习背景和岗位工作经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抗压能力;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军训征兵与国防教育、学业指导等工作。 3.高标准高要求完成学生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4.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有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或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学术造诣较高,已取得较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在省内外学术影响广泛,引领相关学科进入省级一流学科行列。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发表业界公认的权威期刊论文3篇,或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教学成果奖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具体看排名)。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年度进人计划数限制,一人一议。要求具有进行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和创新能力,能够提出有效的教学改革方案,建立并推行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擅长带领学术、教学团队,有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和经验等。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2.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积极进行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行业工程经历优先。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