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五)年龄要求: 1.原则上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三)符合《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类型及相关待遇》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12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其中《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已经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查看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试方式: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08305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五)年龄要求: 1.原则上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三)符合《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类型及相关待遇》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12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其中《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已经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查看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试方式: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08305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五)年龄要求: 1.原则上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三)符合《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类型及相关待遇》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12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其中《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已经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查看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试方式: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08305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科生院工作人员2人。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高校教学管理事业,身心健康,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 3.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具备良好的口头、书面沟通能力,文字功底深厚,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了解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或有较强的教务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年龄限制可适度放开; 6.专业:不限,理工科专业优先考虑; 7.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1基本职责 1.本科生院日常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对外接待等各项工作; 2.各类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汇总、印发及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2基本职责 1.负责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育联盟和“三省一区”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联盟的体制机制建设及各项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黑龙江省新工科教育联盟体制机制建设及各项事务管理工作;以及黑龙江省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新工科示范性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薪酬待遇和用工方式 薪资待遇面议,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五、招聘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等环节。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方可入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六、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合同制岗位应聘申请》(见附件),并于2024年7月30日17点前将申请表和相关佐证(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ksyzhb@hrbe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本科生院-应聘-应聘岗位(请标注应聘岗位序号)-姓名”。 本科生院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568511 13946019212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合同制岗位应聘申请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高校科研管理事业,身心健康,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 3.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具备良好的口头、书面沟通能力,文字功底深厚,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高校科研管理工作或有丰富科研管理工作经历的特别优秀者,学历及年龄可放宽。 (二)招聘岗位1基本职责 1.负责组织和争取科技计划项目; 2.负责从事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对接、合作等管理工作; 3.参与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的管理与服务。 (三)招聘岗位2基本职责 1.负责组织国家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策划、论证、申报等工作; 2.负责组织与中船集团、中海油集团等行业大院大所大企的联系对接、技术交流、科研合作等工作; 3.负责校管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三、薪酬待遇和用工方式 薪酬面议,缴纳五险,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四、招聘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等环节。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方可入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申请表,并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应聘材料发送至KYY@hrbe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科研院-应聘-应聘岗位(标注岗位序号)-姓名-2024年7月XX日”。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 周岁(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 2、不超过3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