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新药生物学评价体系,执行体外分子、生化和细胞学等相关实验; 2、参与或负责小核酸项目新药活性筛选及其体外、体内药理药效研究; 3、收集整理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报告; 4、关注新靶点进展,负责项目调研和立项等相关工作;
岗位职责: 1、建立新药生物学评价体系,执行体外分子、生化和细胞学等相关实验; 2、参与或负责小核酸项目新药活性筛选及其体外、体内药理药效研究; 3、收集整理数据并进行分析和报告; 4、关注新靶点进展,负责项目调研和立项等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小核酸研究、研发相关经历,硕士或博士学历; 2、具有化合物体外筛选、药理或药效研究经验;有慢性疾病(包括肝病,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相关靶点研究经验者优先; 3、熟悉分子、生化、细胞生物学常规实验技术,包括但不限于ELISA, Western Blot, qPCR, Southern Blot, molecular cloning, cell culture, transfection, Flow cytometry, IP; 4、能熟练检索各类文献资料,具有较好的英文读写能力; 5、工作严谨、积极主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及时调整适应工作中的需要。
岗位职责: 1.负责新产品研发项目的立项、研发实施、进度跟踪考核、阶段性评审和生产移交验收等全过程组织实施; 2..负责行业前沿新概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并进行内部分享; 3.负责研发样品外送样数据收集、对比分析; 4.参与部门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化学、材料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岗位职责: 1、经历研发、生产、营销3个板块轮岗; 2、基于轮岗的结果选择后续定岗发展,定岗以基层管理岗位为主。 岗位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化学、材料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岗位职责: 1.负责工业断层扫描(CT)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与日常运维管理; 2.负责工业CT的检测结果分析和报告出具; 3.协助负责激光跟踪仪/扫描仪/等相关检测设备的操作、结果分析与运维工作; 4.团队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主动学习意愿,硕士为佳,材料、机械等相关工科专业; 2.具有机械结构制图和建模、材料/结构缺陷、工业断层扫描等相关知识背景; 3.具有YXLON等品牌工业CT设备操作及分析经验,具有相关从事和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动手能力强、较强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工资薪酬: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岗位价值及个人能力为依据,年度评估调薪; 五险一金:入职即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绩效奖励:根据研究院盈利及个人绩效,发放年终奖、突出贡献奖、优秀员工奖、项目奖等; 晋升空间:研究院处于高速发展期,业务在全国布局,内部发展和晋升空间广阔; 周转住房:为人才提供周转住房。 假期福利: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和带薪年假等。 人才政策: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人才公寓,享受政府引才补贴人民币30万-280万元; 子女入学: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研究院子女入学名额,入读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中小学,具体以当年政策为主; 其他福利:免费健身房、休闲活动区、员工生日礼、年度体检、节日福利、员工活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满即止。《2023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2024高层次2)”命名,发送至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cpc.edu.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附件2),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扫描件PDF(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PDF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PDF;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扫描件PDF(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面试考核前,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7 电话:0591-83511306 邮箱:rsc@fjcpc.edu.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359(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244077(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表: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招聘工作人员简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