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