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其他要求:古典舞、现代舞、中国民族民间舞方向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其他要求:1.声乐、钢琴、民乐(民族管乐、打击乐)、管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铜管、木管);2.合唱和乐队指挥(有带团经验者优先)。3.音乐教育理论。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其他要求:具有职教工作经历者优先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其他要求:1.早期教育方向;2.具有早期教育和职教工作经历者优先。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专项为足球、武术、体操、拳击、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优先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其他要求:具有康复治疗师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师德规范。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严谨的治学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能力。 (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师德师风惩戒或师德失范受过惩戒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与不诚信行为人员。 其他要求: 1.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A证; 2.具有海外高校留学背景优先; 3.有高校从业经历者优先;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不限专业,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6.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要求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为体育相关专业;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6.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6.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