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等课程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和团队精神; 3、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满足具体岗位的专业、技能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