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机电类专业教学与科研
从事高校思政课教学与科研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社会政治类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计算机类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机电控制类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机电控制类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社会政治类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备注 具有副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正高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专业 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
招聘方向: 一、国际方向:AP微积分教师,AP统计学老师、AP经济学老师、AP物理老师、AP生物老师、雅思托福老师、升学指导老师。 二、国内方向: 高中英语老师、高中语文老师。 工作内容: 1、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不良社会记录,能遵守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 2、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耐心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服务;熟悉教学特点,掌握多种教学媒体手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