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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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优秀人才。 3.身心健康,能胜任相关岗位工作。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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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