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工作职责 1、结合产销规划,完成年度供应目标; 2、根据BU年度控本目标,制定并实施整机招标和控本计划,完成年度控本目标; 3、实施供应商网络建设与优化,与年度供应布局匹配; 4、负责供应商开发与供应商管理,保障供应商开发、管理有效运行。"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小家电行业有较深的认识; 2、熟悉采购管理流程,熟悉公司管理制度; 3、熟悉战略、研发、生产、供应链、质量相关管理知识; 4、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商业敏感度。
工作职责 1、所在市场的渠道布局,经销商维护; 2、所辖区域终端管理,导购培训,品牌形象维护; 3、所辖区域零售商管理; 4、所负责经销商销售目标管理; 5、所辖区域促销活动企划及实施、区域产品线规划及经营管理。" 任职资格 1、优秀的沟通和表达技巧; 2、擅长构建良好的销售关系网络; 3、具备财务经营思维; 4、抗压能力强,责任心,强执行力。
工作职责 1、协助品牌、产品各类营销节点的传播策划,执行 2、挖掘产品价值,结合用户洞察,输出产品故事并转化为消费者语言 3、结合产品策略、目标群体、传播预算及市场目标,协助制定产品传播策略 "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市场营销与用户洞察力, 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3、过往有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工作职责 1、负责策划并制定产品推广方案,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推广实施; 2、负责产品概念提炼,挖掘产品核心价值、产品卖点,进行产品宣介资料、包装设计、商详企划及优化等; 3、把握市场产品的动向,制定市场竞争应对策略方案; 4、协助产品线推广传播及内容种草等; 5、协助进行终端标准与管理、促销推广与管理。" 任职资格 1、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案策划、编辑能力; 2、有一定市场营销经验,会应用市场洞察工具分析; 3、具备高度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抗压能力强。
工作职责 负责终端店铺视觉设计,线上线下各渠道活动宣传物料设计, 品牌对外/内视觉传播设计,产品对外宣发视觉设计。"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有品牌平面视觉工作实习经验,设计基础扎实。 2、美术、设计、视觉传达相关专业毕业,有家电行业设计经验者优先; 3、熟练使用Photoshop/Pr /AI/CDr等图形设计及视频剪辑软件。 4、良好的团队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好的需求消化能力,能够与产品、终端保持良好的互动。
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资深CMF设计师进行产品色彩、材料和表面处理的设计工作; 2.进行材料和颜色的趋势研究,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 3.协助制作CMF设计方案,包括材料清单、颜色规格和表面处理工艺说明等,参与产品样板的制作和测试; 4.与产品设计师、工程师和供应商沟通,协助解决CMF设计相关问题。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材料科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对色彩、材料和表面处理有浓厚的兴趣,具备良好的审美能力; 3.熟悉相关设计软件 ,尤其是渲染软件,例如keyshot 、Blender等等,会使用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等AI软件优先考虑 4.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学习能力强,能够快速掌握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