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35岁之间;2.本科、硕士均为中文专业,硕士方向为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相关专业者优先;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4.能够承担《文字学》《语法学》《语音学》《古代汉语》等相关语言学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任务;5.执行系部及学院交办的各类教学任务。完成教学相关的理论及实践活动,参与研究相关科研任务等。6.参加过本专业相关科研工作、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1.熟悉保险精算相关业务;2.有行业经验者优先;3.熟悉保险科技发展趋势。
1.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传授知识,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2.能够熟练使用相关教学软件和工具,如PPT、在线教学平台等;3.熟悉财政学领域的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能够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够根据财政学科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5.在财政学及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参与过课题研究;6.具备两年以上财政学或相关领域课程的教学经验,有高校或研究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7.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学生和其他教师建立良好的关系;8.有财政岗位工作经验、财政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相关经验者优先。
1.有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2.能够胜任相关专业课程实训教学工作;3.能够胜任实验室的日常维护,确保试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2.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具有3年及以上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1.45周岁以下、本科和硕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2.副教授以上职称;3.熟悉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审计学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经验和专业建设经验。
1.25-40岁之间;2.掌握审计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科研工作;3.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做好文字撰写和成绩处理等工作。
1.25-40岁之间;2.掌握会计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科研工作;3.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做好文字撰写和成绩处理等工作。
1.了解物流仿真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2.掌握智慧物流的相关软件;3.熟练掌握国际物流、供应链生产管理软件使用,具备独立进行物流管理或供应链管理实训内容讲授能力;4.有物流管理或供应链管理实训管理经验优先。
1.年龄22-45岁之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优先;2.所学专业为供应链、物流管理相关专业;3.掌握供应链管理或者物流管理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4.职业素质、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5.有高校教学经验或企业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1.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专业: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3.综合素质(1)有代表性课题、省部级奖励、工程项目经验、CSSCI、SCI、EI等论文求者优先;(2)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工程行业工作经验优先;(3)本硕或工作期间有工程虚拟仿真开发经验优先。
1.计算机、大数据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2.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民办和独立学院除外);3.具有大数据分析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1.理论经济学及应用经济学相关或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2.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信息经济、数字化转型等优先考虑;3.具有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具有与专业相关或相近者优先考虑;4.熟练使用计算机,对新信息技术较为熟悉,有一定的计算机编程基础。
1.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2.具有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具有行业经验者优先;3.有一定的实证分析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编程基础。
1.50周岁以下;2.具有大数据、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一定的项目实践经验;3.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电子商务(商务智能)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4.具有大数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行业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五)年龄要求: 1.原则上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三)符合《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类型及相关待遇》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12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其中《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已经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查看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试方式: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08305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五)年龄要求: 1.原则上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三)符合《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类型及相关待遇》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12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其中《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已经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查看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试方式: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08305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五)年龄要求: 1.原则上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三)符合《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类型及相关待遇》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时—12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2)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其中《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已经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http://hr.renshixitong.com/查看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考试方式: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0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