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港澳台地区人员应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外籍人员应对华友好,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干预中国内部事务。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0岁。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
(一)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博士生期间及博士毕业后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三)年龄35周岁以下,能全脱产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