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皮肤病等相关诊疗工作。
从事超声诊断工作。
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
从事超声科工作。
从事口腔科工作。
从事眼科专业工作。
从事通信网络应用教学工作。
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工作。
从事汽修专业教学与教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