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学术道德,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研究领域与流动站(工作站)的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既往无博士后退站经历; 6.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事、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二、招收专业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博士后,同时支持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申请者进站开展科学研究。 招收指标20名。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待遇 1.工资按学校副教授标准执行,按国家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2.博士后津贴5000元/月; 3.出站考核优秀者一次性发放考核津贴2万元。 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协议工资。博士后出站考核业绩突出或学校急需人才,可优先留校工作。 (二)江西省政策 1.享受省级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申报审批倾斜支持政策; 2.对于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和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博士后,按1:1给予配套奖励或资助; 3.对出站选择留赣工作,且首次择业与江西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每年拨付5万元)。 四、在站期限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1.以上招聘人员在报到时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业绩突出博士在符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11.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10.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9.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8.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7.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6.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5.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4.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