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科研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科研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先
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神经介入方向骨干(有介入资质优先),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科研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科研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PICU 3 住院医师 硕士及以上,儿科学专业 呼吸内科 1 住院医师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儿科学专业 新生儿科 2 住院医师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儿科学专业 肾脏风湿免疫科 1 住院医师(风湿免疫) 博士,儿科学(风湿免疫方向)专业 1 住院医师(肾脏) 博士,儿科学专业 消化科 2 住院医师 博士,儿科学专业 消化二科兼内镜中心 1 住院医师 消化二科医师,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儿科学专业,具备较强科研能力 1 住院医师 内镜中心医师,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儿科学专业,具备较强科研能力 血液肿瘤科 2 住院医师 博士,儿科学专业 神经内科 1 住院医师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儿科学专业,发表1篇及以上SCI文章,其中1名医师优先精神相关专业方向 心内科 1 住院医师 博士,儿科学专业,发表JCR分区2区以上论文者优先 急诊科 2 住院医师 硕士及以上,儿科学专业,具备科研能力
任职条件: 1.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非在职人员; 2. 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科学研究背景; 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及听说能力、读博期间工作成绩突出。 5. 研究方向与导师一致或有交叉;发表在JCR分区Q1/Q2或中科院分区1区/2区SCI论文1篇以上;进站后以基础研究为主。 薪酬待遇: 1. 基本生活费+考核奖励:税前25-33万/年;入选市级及以上博士后人才计划者,按国家规定叠加享受待遇; 2. 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人; 3. 经过考核和专家评议对出站后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院工作,并予以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 4. 提供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并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依托强大的医疗资源,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申请条件: 1.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非在职人员; 2.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结构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神经生物学、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学、肿瘤学、遗传学、免疫学、药理学等专业方向,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科学研究背景;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英文阅读及听说能力、读博期间工作成绩突出。 5.研究方向与导师一致或有交叉;发表在JCR分区Q1/Q2或中科院分区1区/2区SCI论文1篇以上;进站后以基础研究为主。 福利待遇: 1.基本生活费+考核奖励:税前25-33万/年;入选市级及以上博士后人才计划者,按国家规定叠加享受待遇; 2.在站期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人; 3.经过考核和专家评议对出站后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院工作,并予以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 4.提供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并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依托强大的医疗资源,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至少包含本人学习和主要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情况及联系方式,论文清单需注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JCR分区及期刊影响因子); 2.发表论文及承担课题等研究成果的证明; 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证明;(可面试后提供) 4.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引进专业:经济类专业1名;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1名。 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严谨,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2024年12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的人员。 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列入镇江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镇江市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引进对象签订5年聘用合同,聘期内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和7.2万元三年租房补贴,另外高质量科研成果按我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配套政策,同时根据镇江市人才“镇兴”行动政策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科研岗:研究方向为心血管方向。
医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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