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其他条件: 限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 备注:事业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