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引进专业:经济类专业1名;社会政治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1名。 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严谨,身心健康。 (二)学历要求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在2024年12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的人员。 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列入镇江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镇江市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与引进对象签订5年聘用合同,聘期内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8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和7.2万元三年租房补贴,另外高质量科研成果按我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配套政策,同时根据镇江市人才“镇兴”行动政策享受相应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