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岗位申请条件与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自愿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及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术性、公益性、群众性活动。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业务知识、学历层次及其他条件,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以发布的招聘计划信息为准。 4.身心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职教师首次聘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终聘年龄不超过67周岁。 工作技能能力及其他 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雷达、定位、卫星导航、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设计方向)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电子制造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电子科学与技术、能源工程、车辆工程、工程热物理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助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要求; 3.仪表端庄,具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助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要求; 3.仪表端庄,具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助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要求; 3.仪表端庄,具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助精神;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要求; 3.仪表端庄,具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