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科方向:护理学、公共卫生学、社会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及中医药等相关或交叉学科。 (一)学科带头人 学术造诣深厚,治学严谨,在海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正教授及资深研究员(聘期内每 年在学校工作 9 个月以上),近 5 年至少主持 1 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相关学科担任博士生 导师,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 (二)学术骨干 全职引进的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后人员, 能独立开展相关科研和教学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2 周岁。 (三)青年人才 具有护理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须取得相应证书),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 个人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一人一策,从优执行。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在暨南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平台(https://gccgl.jnu.edu.cn/jnuzpf)填写应聘 信息,并同时将应聘资料(个人简历、代表作等材料)以压缩包作为附件发电子邮件至 ohlxy@jnu.edu.cn/315457113@qq.com ,附件命名方式:应聘岗位+姓名。本单位将按招 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欢迎垂询! 暨南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 020-85228085 020-85227283,020-85223525 邮箱:315457113@qq.com 邮箱:otalents@jnu.edu.cn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一、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且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较高质量研究成果产出、发展潜力大。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引进,待遇从优。 二、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到安康学院博士招聘邮箱boshizhaop@aku.edu.cn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全年均可报名,招聘完成为止。 3.报名要求: (1)按照专业要求,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2)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联系电话等内容。 (3)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 (4)支撑材料齐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能够证明毕业学校和毕业专业的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等)、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荣誉及获奖等相关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进行形式审查后,二级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情况和进人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或试讲。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 (四)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三甲医院,参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考察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录用。 (六)录用。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引进待遇 1.安家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25-100万元;在每一类确定的安家费标准基础上,能力与素质突出者,可以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增加; 2.科研启动费:按照安康学院招聘博士分类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内,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内; 3.工资待遇:3年内按照副教授待遇计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4.博士津贴:1000元/月; 5.办公设施: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一台; 6.住房:提供校内住房一套,免房租居住8年,8年后按照学校住房管理规定执行;或发放住房补贴800元/月,每年发放一次,共计8年;或提供江北校区校内住房,供教师成本价购买。 7.编制管理: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8.配偶安置:有配偶工作安置需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服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