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室各类省级科研项目计划申报与管理; 2、负责科技部、基金委等各类科研项目计划申报与管理; 3、做好各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工作,协助科学家完成项目全流程工作; 4、负责学术交流,科研合作。 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学、物理学相关学科优先; 2、熟悉机关办事程序,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3、有科研项目管理经历者优先; 4、做事踏实,有较强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意识,具备良好沟通能力。
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半导体材料、光电探测、光子学、发光材料、电池材料、电催化、凝聚态物理、二维材料、磁学、量子材料、超快激光、阿秒光源、金属电镀、微纳声学、真空镀膜、气凝胶材料…… 任职要求: 1、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35岁以下,毕业3年以内;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可以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在本专业国际、国内期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动手能力强; 3、有在学术领域长期发展的意愿, 对科研工作热情,对新技术、新领域有钻研和探索精神,有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精神。
岗位职责: 1.聚焦实验室前沿布局领域与大科学装置等国家战略及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新材料方向,跟踪国际科技战略和动态,研判材料科技创新趋势,分析高新产业源头技术,开展技术趋势、国际比较、发展路线、成果转化、政策规划等综合性战略研究。 2.产出轻量级的分析文章、深度研究报告、决策参考、行业发展白皮书、精品案例集等研究成果。 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历,具备经管、材料、情报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2.熟悉信息材料、能源材料、高端仪器装备、大科学装置等领域材料科技、产业发展前沿,具备相关研究经验、项目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和政策研究工具,擅长公文写作,能够独立撰写课题研究与咨询报告。 4.具有较强的信息搜集能力及PPT制作能力。 5.自驱力强,能够灵活应对较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岗位职责: 参与散裂中子源加速器技术部相关研究工作: 包括束流测试、物理控制、磁铁设计预研、电源高频、以及准直等科研岗位; 岗位要求: 博士学历以上; 有核技术及应用、加速器物理背景的优先。
岗位职责: 主要参与散裂中子源二期工程谱仪的设计搭建以及研究工作; 岗位要求: 具有博士后经历; 有X射线或中子散射经验的优先;
博士或副高以上,熟悉高校的产教融合、产业学院建设
博士或副高以上,熟悉高校的科研管理、产学研工作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