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箱包/宠物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英语能力者、会开车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谈判和沟通技巧,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强,抗压性强。 岗位职责: 1、维护老客户返单,跟进订单 2、对客户进行调查、触达、回访等工作 3、做好产品推销分析、价格核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客户询价成效 4、根据客户需求配合完成打样、样品确认、包装确认、生产及发货等工作,并与客户积极地做好订单数量、价格、交期、收款等沟通工作。 5、定期向客户了解销售情况,促进翻单。若产品有异常尽快完成处理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6、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等 福利: 社会保险、免费工作餐、全勤奖、节假日礼品、通讯津贴、开年 红包、介绍员工伯乐奖、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聚餐、团建、年会)等
岗位要求 1、英语四级以上,熟练听说读写。 2、熟悉国内外电商平台规则,有0-1独立运营经验。 3、服务意识强,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 4、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有责任心。 5、熟悉运营管理流程,熟练使用相关工具和软件,有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 6、熟悉宠物用品类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 1、负责电商平台(淘宝、速卖通等)日常运营,店铺管理及维护,广告投放,市场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2、根据竞品情况制定销售策略和营销计划,提升产品展示效果和店铺销售量; 3、深入了解产品,提炼产品卖点,结合客户痛点,有技巧的优化 Listing; 4、负责处理客户的问题(包括售前,后以及妥善处理各种争议,维护平台及用户安全性和稳定性); 5、负责处理客户有留言的订单,退款单和重发单;处理客户订单,协助相关物流工作,确保订单按时完成; 6、负责所辖产品的销售工作,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对销售目标承担责任。 7、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等 福利: 社会保险、免费工作餐、全勤奖、节假日礼品、开年红包、介绍员工伯乐奖、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聚餐、团建、年会)等
任职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箱包/宠物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英语能力者、会开车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谈判和沟通技巧,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强,抗压性强。 岗位职责: 1、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 2、对客户进行调查、触达、回访等工作 3、做好产品推销分析、价格核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客户询价成效 4、根据客户需求配合完成打样、样品确认、包装确认、生产及发货等工作,并与客户积极地做好订单数量、价格、交期、收款等沟通工作。 5、定期向客户了解销售情况,促进翻单。若产品有异常尽快完成处理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6、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宜等 福利: 社会保险、免费工作餐、全勤奖、节假日礼品、通讯津贴、开年 红包、介绍员工伯乐奖、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聚餐、团建、年会)等
熟悉国内外电商平台规则,有0-1独立运营经验。服务意识强,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有责任心。熟悉运营管理流程,熟练使用相关工具和软件,有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英语能力者优先考虑。具有良好的谈判和沟通技巧,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责任心强,抗压性强。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月29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更新信息》,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个岗位共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表更新(2024年第四批)》(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栏网站(http://hr.zjiet.edu.cn:90/)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也可不通过网站报名,直接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应聘岗位联系人的邮箱,报名不设置截止时间,常年进行招聘,直至完成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通过《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学校联系参加考核。 本次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予以招聘,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试讲成绩高者入围)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符合《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不能配合招聘单位完成体检、考核的应聘者,不宜应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翟老师;咨询电话:0571-86929819。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