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内蒙古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其他省部共建师范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对口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一、必备条件 1.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3.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若未如期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4.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