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在高校内招收考研学生,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2、在所辖校园组织开展各类讲座、咨询会、宣讲会等宣传活动; 3、发展校园代理,并对校园代理培训及管理。 任职要求: 1、本科学历,不限专业; 2、优秀应届生、校园代理、社团干部优先考虑; 3、有良好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执行力; 4、思路清晰,性格开朗、工作有热情、责任心强; 5、热爱教育事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工作地址:郑州东西南北各大分校、龙湖分校、洛阳分校、焦作分校、开封分校,可以就近分配
岗位职责: 1、针对郑州市专科类院校开展宣传招生工作; 2、负责区域活动方案的制定,通过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达到宣传招生目标; 3、组织协调院校宣传、讲座等营销活动,并对竞争对手情况进行相关统计调研; 4、搜集院校专业相关信息,对市场进行数据化分析;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专科学历,可接受应届毕业生; 2、学生干部或1年以上相关经验优先考虑; 3、有良好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执行力; 4、热爱教育行业,工作踏实,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工作地址:龙子湖、象湖、龙湖、二七马寨,可以就近分配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有2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从事过学生团学、党建工作者优先。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国际政治类等。
1.研究方向与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动画、影视制作、信息与交互设计、艺术与科技方向相关; 2.具备一定的项目实践经验和独立创作能力; 3.掌握新媒体展示/影视拍摄与后期制作/虚拟现实设计等领域的技能。
1.研究方向为设计史论; 2.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1.作品曾参加省级以上展览并获得奖励; 2.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1.研究方向为中国画山水方向; 2.作品曾参加省级以上展览并获得奖励; 3.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4.擅长书法、篆刻者,可优先考虑。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1.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或一致; 2.学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及以上学历;(2)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基础学历条件) 3.引进人员均需在我校缴纳社保; 4.有焊接技术、数控技术、加工中心、电工电子等行业经验者优先。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或一致;
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