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其他条件: 限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 备注:事业编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正派,师德优良,学风严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外籍人才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认同我国教育方针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办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