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1.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2.近五年来连续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工作的骨干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近10年,在高等医学附属院校直属附属三甲医院或省会城市三甲医院连续5年及以上从事儿科/新生儿科医生岗位工作,且担任(现任、曾任)学科骨干。(2)近10年,在地市级及以上三甲医院连续5年及以上从事儿科/新生儿科医生岗位工作,且担任(现任、曾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3.有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带头人(主任、副主任)、亚专科负责人(主任)、病区负责人(主任)职务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有3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经验,或有在儿科PICU工作经历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有3年以上儿科临床工作经验,或有在儿科PICU工作经历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除外)。具有中级职称放宽至40岁、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需熟练掌握内镜下先进诊疗技术。具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从事小儿消化内科专业医生岗位工作经历,目前从事临床儿童消化内科专业医生岗位工作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从事心血管内科专业医生岗位工作经历,目前从事临床心血管内科专业医生岗位工作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1.正高级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 2.近五年来连续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工作的骨干人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近10年,在高等医学附属院校直属附属三甲医院或省会城市三甲医院连续5年及以上从事儿科医生岗位工作,且担任(现任、曾任)学科骨干。(2)近10年,在地市级及以上三甲医院连续5年及以上从事儿科医生岗位工作,且担任(现任、曾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3.有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带头人(主任、副主任)、亚专科负责人(主任)、病区负责人(主任)职务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从事产科专业医生岗位工作经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从事产科专业医生岗位工作经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三甲医院胎儿医学中心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胎儿宫内治疗手术。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岁。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ICU或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工作经历优先。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岁,有3年及以上三甲医院从事产科专业医生岗位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科研能力者优先。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近10年,在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连续5年及以上从事产科医生岗位工作,且担任(现任、曾任)学科骨干,目前仍在岗。 2、近10年,在地市级及以上三甲医院连续5年及以上从事产科医生岗位工作,且担任(现任、曾任)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目前仍在岗。 有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带头人(主任、副主任)、亚专科负责人(主任)职务者优先。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岁。
须具有全科规培证或转岗证;有社康工作经验者优先。
须具有全科规培证或转岗证;有社康工作经验者优先。
须具有全科规培证或转岗证;有社康工作经验者优先。
[A100209]研究生-护理学,[A100228]研究生-护理硕士(专业硕士)
[A100209]研究生-护理学,[A100228]研究生-护理硕士(专业硕士),[B1011]大学本科-护理学类,[B101101]大学本科-护理学,[B101102T]大学本科-助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