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财务科出纳工作。
从事现当代策展等工作。
从事财务科出纳工作。
从事库房藏品管理和展陈等工作。
从事工程安全监督工作。
从事财务、审计及办公室工作。
从事信息化工作。
从事中药检验及科研等相关工作。
从事雕塑展览策划等工作。
从事学校财务会计工作。
从事学校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持出版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有关年龄规定; 8.本引进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