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要求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三年以上本科高等院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备注:本岗位要求入住女生宿舍,适合女性报考。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的社会人员,
岗位职责: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要求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三年以上本科高等院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备注:本岗位要求入住男生宿舍,适合男性报考。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的社会人员,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经验,掌握学术前沿信息; 4.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5.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备带领团队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配合学科带头人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建设高水平学科的能力,具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经验; 4.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5.能在学科建设、学位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及重大突破。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毕业于海内外著名大学,有良好的学历背景,或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术成果,或在相关行业有良好的从业经历,培养潜能大; 3.综合素质高,培养潜能大的,可聘为校内讲师。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学历背景,综合能力突出; 3.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 4.综合素质高,培养潜能大的,可聘为校内副教授。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综合素质高,培养潜能大的,可聘为校内教授。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专业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有明确的技术方向; (三)熟悉高校教育教学和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其他条件 1.具有与我校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2.具有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或相当量级的人才),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熟悉广东相应行业或企业发展情况。
主要职责: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计划,制定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和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 2.制定实验实训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中心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4.负责实验实训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按要求上报各项工作总结和数据信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任职要求:本科学历以上,有高校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经验优先。
任职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教育学、职业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电脑技能要求:精通PPT、WORD、EXCEL、PHOTOSHOP。其他要求: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热衷于职业教学研究。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联络服务日常工作。2、协助督导委员会做好教学质量督导、组织管理、统计分析、总结反馈及跟踪改进工作。3、负责校院两级督导队伍建设,研究制订相关工作制度,组织督导专家的业务培训和交流。4、负责编印《教学督导通讯》和《教学督导信息月报》。5.负责校领导、中层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记录收集和信息整理。6、负责学校督导委员会听课、召开座谈会、试卷、实习和毕业设计等专项检查、考试巡视和课堂巡视工作。7、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并不断完善教师教学发展规划,推进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8、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位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负责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入学接待、宿舍管理、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3.负责组织大学生的各类活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4.协助学院辅导员中心开展辅导员日常工作,并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职位要求:1.本科以上学历,党员。2.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熟悉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心理健康干预能力。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独立开展相关工作。5.熟练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操作方法,具有一定的学生管理工作经历。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学历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等文科相关专业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2.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完成日常的会议纪要;3.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意识;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做事细心,能够承担起岗位上的各项工作任务;5.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学历:本科及以上,初级以上职称,专业:财务、会计专业。岗位经验: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其他条件:工作细致、责任心强、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主要职责1、负责会计凭证的制作、整理、归档;2、编制会计报表,数据统计与上报;3、负责发票开具,税金的计算、申报工作;4、收费系统数据维护;5、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年龄要求: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职称优先考虑2、经验要求:具有学校后勤保障、修缮、校园卫生、绿化、医疗保障、后勤配套、实体单位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经验。
1、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或精神医学。2、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年以上(对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职称限制)。3、具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医学理论基础,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熟悉心理评估。4、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心理咨询师资质,有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教学能力。5、身心健康。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同等岗位管理工作经验,主持过大型项目的建设,或在房地产建筑企业担任过总技术负责人,或具有该行业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了解基建相关知识,通晓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基建运作程序、建筑规划、预决算、施工、土木结构等知识。
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协助处长履行保卫处工作职责,在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抓好校园治安、消防和校卫队等分管工作。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1.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家具、建筑(构)物以及各类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数据和统计资料;2.负责学校低值易耗品管理,强化价值低可单独使用物品明细账管理,控制耗材使用;3.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统计、报废、报损、报失与报批等手续及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统计工作;4.负责学校资产的日常管理跟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