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关相近专业,有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需在入职一年内考取); 2、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校级优秀大学生、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或有学校实习经验者优先; 3、身心健康,形象良好,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上进心,有奉献精神。 教师福利: 1、高中教师年薪8-12万。 2、六险一金,带薪寒暑假;提供住宿、餐补。 3、拓展培训、节假日福利;平等的职业晋升平台,每年都有薪资的调整。 4、学校受到政府及教育局的大力扶持,本校教师享有与公立学校教师同等的职称评定权力。 联系方式: 1、提交电子简历到邮箱:19931229962@163.com 注明:“姓名+学科+联系电话”。 2、学校对应聘者资料进行审核与筛选,电话通知入围教师参加面试。 3、应聘流程:简历筛选→面试(试讲)→签约。 ◆应聘电话:0312-6600900或19931229962(同微信)卜老师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纬三大街2号(派出所北行500米) ☞请关注宏利佳学校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官网http://www.gyhonglijia.cn/
不限专业
招聘岗位: 全科高中教师 招聘专业: 不限专业,师范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薪资待遇 1、五险一金、学校免费提供食宿、带薪寒暑假 2、中秋节、教师节、春节等节假日相应福利 3、享受校龄工资、子女就学学费减免
1,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13.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12.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11.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10.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9.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8.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7.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6.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5.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 3.身体健康、行为文明,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 4.无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无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教师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