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半导体材料、光电探测、光子学、发光材料、电池材料、电催化、凝聚态物理、二维材料、磁学、量子材料、超快激光、阿秒光源、金属电镀、微纳声学、真空镀膜、气凝胶材料…… 任职要求: 1、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35岁以下,毕业3年以内;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可以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在本专业国际、国内期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动手能力强; 3、有在学术领域长期发展的意愿, 对科研工作热情,对新技术、新领域有钻研和探索精神,有团队合作意识和敬业精神。
(一)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副高)以上任职经历; 2.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指以当年为基准,往前推5年,下同)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等能力要求。 (二)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其他教学科研经历两年以上; 2.近5年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能力要求。 (三)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特殊专业或紧缺专业等可适当放宽; 2.近5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理工科: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C类以上论文2篇;人文社科: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D类以上论文2篇;博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体育艺术类:发表学校认定的D类以上论文1篇或E类以上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3)出版(排名前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设计类、文化产业类教师的作品(排名前2)在省级行政机关、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至少1篇咨询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明确批示采纳; (6)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前2)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C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7)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2项,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 注:以上条件仅为学校引进门槛条件。
(一)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副高)以上任职经历; 2.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指以当年为基准,往前推5年,下同)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等能力要求。 (二)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其他教学科研经历两年以上; 2.近5年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能力要求。 (三)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特殊专业或紧缺专业等可适当放宽; 2.近5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理工科: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C类以上论文2篇;人文社科: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D类以上论文2篇;博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体育艺术类:发表学校认定的D类以上论文1篇或E类以上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3)出版(排名前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设计类、文化产业类教师的作品(排名前2)在省级行政机关、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至少1篇咨询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明确批示采纳; (6)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前2)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C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7)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2项,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博士期间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排名第二视同第一发明人。 注:以上条件仅为学校引进门槛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良好的学术训练,独立的前沿研究计划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取得突出学术成绩和研究成果者优先。
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 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具有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对科研具有浓厚兴趣,具备良好的英文文献阅读和写作能力; 为人正直,勤奋踏实,积极上进,具有高度责任心、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学院助理、后勤保障、图书资源建设、网络信息化等综合行政管理岗位若干。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