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专业要求: 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工程、智能化、生态环境、建筑工程、化学工程、能源技术、生物医学、食品、健康服务管理、机械工程、材料、经济管理、文学、传媒、法律、社会工作、知识产权、教育、师范、体育、音乐、舞蹈、高等教育、教育经济、国际中文教育、第二语言习得、英语及西班牙语及相关专业学科领域 相关要求: (一)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副高)以上任职经历; 2.任现职以来或近5年(指以当年为基准,往前推5年,下同)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教授(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等能力要求。 (二)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其他教学科研经历两年以上; 2.近5年业绩条件达到学校教学科研型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申报业绩条件中教研、科研能力要求。 (三)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 1.原则上应具有国(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特殊专业或紧缺专业等可适当放宽; 2.近5年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理工科: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C类以上论文2篇;人文社科:发表学校认定的C类以上论文1篇以上或D类以上论文2篇;博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同第一作者;体育艺术类:发表学校认定的D类以上论文1篇或E类以上论文2篇; (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3)出版(排名前2)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设计类、文化产业类教师的作品(排名前2)在省级行政机关、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展演)中获奖或入展; (5)至少1篇咨询报告被市级以上领导明确批示采纳; (6)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排名前2)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C类以上学科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7)获授权中国发明专利2项,或国际发明专利1项(PCT国际申请或巴黎公约途径)。 注:以上条件仅为学校引进门槛条件。 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1.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年收入50万元; 2.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年收入40万元; 3.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年收入35万元。 (二)安家购房补贴 1.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40万元 2.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30万元 3.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20万元 (三)科研启动费 1.准聘教授(研究员)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 2.准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35万元、20万元; 3.准聘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为30万元、15万元。 (四)周转住房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周转住房,免收第一个聘期(三年)房租。
岗位职责: 1、参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高性能金属增材制造材料与工艺的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实施; 2、从事材料设计与加工工艺研究和材料组织与性能分析表征; 3、撰写实验报告与学术论文; 4、协助研究院为产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检测服务; 5、协助研究院开展前沿技术研发。 岗位要求: 1、金属材料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优先; 2、熟悉金属增材制造粉末材料的设计和开发优先; 3、熟悉先进材料表征手段的使用和结果分析,如透射电镜,扫描电镜,同步辐射技术和中子衍射技术优先考虑、原子探针技术以及常规金属材料表征手段优先; 4、具有撰写高水平实验报告和学术论文的能力优先; 5、具有金属增材制造相关经验的申请人优先。 相关待遇: (一)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论文奖金,综合税前30-45万/年(含东莞市博士后进站资助) (二)人才项目: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东莞市博士后出站资助(5年共50万生活补贴);(2)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40万生活补贴);(3)东莞市特色人才(30万-250万购房补贴);(4)东莞市研发人才经济贡献奖励(上年度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最高不超过80%的标准奖励个人)。【按当年实际政策执行】 (三)出站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结合博士后期间考核情况,留院发展。 福利待遇: 工资薪酬: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岗位价值及个人能力为依据,年度评估调薪; 五险一金:入职即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绩效奖励:根据研究院盈利及个人绩效,发放年终奖、突出贡献奖、优秀员工奖、项目奖等; 晋升空间:研究院处于高速发展期,业务在全国布局,内部发展和晋升空间广阔; 周转住房:为人才提供周转住房。 假期福利: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和带薪年假等。 人才政策: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人才公寓,享受政府引才补贴人民币30万-280万元; 子女入学: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研究院子女入学名额,入读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中小学,具体以当年政策为主; 其他福利:免费健身房、休闲活动区、员工生日礼、年度体检、节日福利、员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