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或副高以上,熟悉高校的产教融合、产业学院建设
博士或副高以上,熟悉高校的科研管理、产学研工作
博士或副高以上,具备经济管理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设计类、语言类、艺术类等学科专业背景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在境外取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福利待遇 (一)年薪32至45万元,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二)享受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正高职称30万/人,博士或副高职称20万/人)。 (三)符合条件者享受10-25万元安家费。 (四)55周岁以下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五)紧缺专业享受紧缺专业特殊津贴5000-20000元/年。 (六)提供周转教师公寓。 (七)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享受带薪寒暑假。 (八)协助办理入户东莞,协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入托。